第(3/3)页 换成自己,要飙出那么高的音,也不是做不到。但肯定是会给胀的脸红脖子粗,双手握拳弯下了腰,像便秘一样挣扎好久才吼得出来。 可江侃怎么就这么轻松?唉,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偏偏又不能说他作弊,假唱,这可是人珍妮丝的演唱会,她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用假唱来砸了自己的招牌的。 朴载英无奈地摇了摇头,为自己和江侃之间那巨大的落差,感到非常的颓丧。 不过,他很快又振作起了精神。自己今天本来就是来看珍妮丝的演唱的,他江侃再厉害也只能算个添头,只能是个配角,永远成不了人家舞台的主人。 托南岛国一直追随着米国的流行文化的福,自己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那可还是稳稳地压过了江侃一头的。 他今天表演的再high又能怎么样?还不是只能在夏国这个文化娱乐万分贫瘠的地方窝里横而已。 出了这个国门,谁会认识他?自娱自乐罢了。这样想了之后,朴载英觉得自己的心里又变得平衡了一些,心情也渐渐的恢复了正常起来。 无论如何,珍妮丝再看中江侃,也就这样而已了。这可是她自己的演唱会,观众们买票来,也都是来看国际巨星的! 谁会愿意看一个本国的明星在舞台上又唱又跳那么久?他练习的时长连两年半都还不到呢! 这样想着,朴载英的嘴上再次露出了一抹戏谑的微笑。两首歌已经是极限了,总不可能这里是为了捧他,再给他一首歌的机会吧? 那到底这场演唱会,谁是主,谁是客了?他整理好了心情,面色恢复了平静,做了下来继续,如之前一样端庄的坐好。 万一被台上的摄像机给拍了下来,然后明天又被他自己的歌迷给认出来,看到自己因为区区一个夏国歌手的表现就如此失态,那也太丢份儿了。 “怎么样?大家听得过瘾吗?”珍妮丝向前伸长了手,将话筒递向了观众的方向。 “过瘾!” “非常过瘾!” “太他吗过瘾了,继续呀,别停!”观众们的反响非常的热烈。一来这首歌本来就非常的好听。 二来,是珍妮丝为了讨好自己这些观众,竟然花这么大力气去学了这么长一首夏语歌! 这种诚意真的让人非常感动!三来,还是因为他邀请了夏国的歌手和他同台演唱。 一直有人说欧米的那些歌手都对咱们夏国不屑一顾,瞧不上咱们的内娱。 但人珍妮丝可不是这样,对咱们充满了尊重!尊重!Respect,Understand? 诶,这就让人感觉很舒服。不仅没有趾高气扬,不屑一顾。反而还与民同乐,融入其中。 这就很nice,很亲民。于是观众们的欢呼声便变得更大了,这让台上的珍妮丝也对自己的选择非常的满意。 以前的那些欧米的同行,从夏国演出回去之后老是说那边有些不服水土,有些发展不动。 但自己看来,其实是他们没有找到正确的方法。你都没有尊重人家,老是带着一种施舍的感觉来这儿表演,那明眼人自然一眼就看得出来。 而且,江侃是什么人呐!那可是随随便便一首歌,就能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东海岸地下小乐队登上公告板冠军宝座的超级作曲天才呀! 而且也能写出让自己获得冠军的超级经典歌曲。而且据说他还写出了一首名叫什么《命运》的交响乐,让维也纳的那帮子眼高手低的所谓的正儿八经的音乐家,都对他服气的不得了。 那自己邀请他上台唱两首歌,有什么不可以的呢?说起来以江侃现在的人气和实力,到底是谁蹭了谁的流量还不一定好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