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好了,大家干得不错,休息几分钟啊,喝点水松弛下手腕,咱们一会儿再来排练一遍……”带着黄绿不分的帽子的主唱再次拍了拍手,对着大家鼓劲说道。 “不是吧哲哥,还要练啊?咱们今天都排练了七八遍这首歌了,这强度也该差不多了吧?”旁边的那个胖胖的贝斯手此刻却有点儿不乐意了,他用肥肥的手摸了一把额头,然后甩出了一串汗珠,有些不满地抱怨道。 “是啊哲哥,今天咱们可是从早上9点就开始练习了,现在都下午四点多了,也该差不多了吧?何必要这么玩命地练习呢?”一旁将两只鼓槌横放在胸前的鼓面上,一边用毛巾擦着脑门上汗珠的女鼓手,此时也颇为不解地看向了主唱,毕竟是刚刚连打了好几遍相同的鼓,此刻的她都有些微微地喘息了,好看的俏脸上也有汗珠顺流而下,在她的下巴尖上凝聚成了一颗晶莹的水珠。 “你呢?阿蒙,你也觉得咱们练习得太过分了不?”主唱没有去说服和安抚他们,反而是将目光看向了身边抱着木吉他正微微喘息的高大的吉他手。 “我不觉得过分,小哲,对手的名字虽然不出名,但他们的主唱可是最近这一年风头正劲,我们第一轮就碰上了他们,不竭尽全力是压根赢不了的。”被称为阿蒙的吉他手体型高大而魁梧,一身的腱子肉简直就跟健美先生无二。 但他却能把在自己怀里显得分外娇小的45寸木吉他给拨弄得丝丝入扣,犹如巨人绣花的感觉,可见平时的练习有多勤奋和刻苦。 “是的,阿蒙你说得很对,对方可不是几年前我们在音乐节上遇到的那支毫无特色的中年人组建的玩票乐队了。”他在一旁的音响上坐了下来,将手中的电吉他取下放在一旁的琴架上,对着刚才抱怨的那三位队友严肃地说道。 “众所周知,这支名为‘冬雨乐队’的蓉城乐队,他们走狗屎运地招揽到了目前风头正劲的大明星江侃作为他们的主唱歌手,光就凭这一个名字,我们就得拿出十二分的重视程度来对待他们!” “你们知道江侃多有才华吗?你们知道他有多猛吗?” “出道之后,一年的时间里就拿下了三个月的新歌榜第一,另外三个月还是前五的存在,之后又一举击败众多老牌歌手拿下了《夏国好歌手》的年度总冠军!” “不仅如此,他还在今年的前三个月三次击败了声名显赫的天王巨星周胜杰,就连方静山来和周天王合体,都没能战胜他今年的那三首歌曲!” “这是什么样的水平?这是什么样的威慑力?有他参加的比赛,还是我们的直接竞争对手,我们能够小瞧他们吗?”李哲不急不缓,但是非常严肃而郑重地给队友们分析着所面临的严峻情况。 有人听进去了,有人没听进去。女鼓手此时就很是不服气地在手中将鼓槌转了好几个花,她一边嚼着嘴里的泡泡糖,一边满脸不屑地撇着嘴说道:“不就是江侃嘛,他唱歌厉害,但他玩乐队也那么厉害吗?不就是一个玩票的歌手而已,他平时又不和冬雨乐队一起活动,就是一个名声吓人而已,他懂什么乐队啊!” “我承认,他写的那几首歌曲,《喜欢你》和《冷雨夜》都很好听,《无地自容》也不错。” “但是,前面两首歌都是粤语歌曲,后面那首又是非常劲暴的金属摇滚,这几首歌的风格都只是适合那些半老头子喜欢而已,现在的年轻人谁还听那么复古和喧闹的歌曲?”她不屑地吐出一个泡泡, “啪”的一声泡泡碎裂后又站在她的嘴角。她一边不慌不忙地将破掉的泡泡舔回嘴里,一边非常无所谓地摊了摊手:“现在的年轻人,都是喜欢咱们乐队这样的小清新风格的小资人群了,哪有那么多的苦情和深仇大恨要去控诉?现在的人也都不会喜欢听嘛,咱们自己的歌里边的那些东西唱得多好,诗和远方才是他们的追求!就江侃那样的大叔和周老头子那些老古董他们唱的那些歌,早就落伍啦!” “你们信不信,和我们对上了,是该他们觉得恐惧和紧张才对啦,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