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六章 普罗米修斯-《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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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对,还是孟爷有见识。就是济南来的老客,跟咱虽然是初交,可是跟您算是旧识。大家都在想办法,不会让您委屈太久。”

    “你……你何必和他们做生意?这些人玩得很大的,你做不起。安心当你的典狱长就好,不要做你能力范围以外的事。尤其他们的生意,你不要做。”

    “多谢孟爷好心,咱老楚是个绿林出身,剪径劫财的事做的多了,更不是什么替天行道的公道大王,只是个土匪。等到投了军,也就是穿制服的土匪。我会的东西不多,只有两样,一是杀人,二是打人。靠这两门手艺,却能财升官,玩好女人,就知道这个天下没救了。世道如此,我凭什么当好人?我杀人,我害人,我为非作歹,那是因为大家都这么干。议员也好,督军也好,都与我是一样的货色,我犯不上尊敬他们。落到我手里,就是绿林遇到绿林,活该被我收拾。可是孟总长,你不一样。”

    “我看过您在铁路上干活的样子,也听过您的名声。堂堂共合总长,住进来,只有把兄弟给您使钱,您自己身上,却连十块钱都找不出。没有金表,没有大土,在监里可以啃窝窝,不需要八大碗就能开饭,我就知道,遇到了一个好人,一个我只在天桥听包公案时,才听到过的好人。咱共合,像您一样的好人没几个了。这样的稀罕角色,别人怎么看待我不管,我得恭敬着他,我得护着他。这笔生意,我心甘情愿下本。只要您能够安全,我就放心了。”

    孟思远却摇着头“你不懂,这笔生意,就算是稳赚,我也不肯做。这座监狱,到现在依旧是你做主,没有调几营士兵过来,就是有人希望我做这笔生意,我却偏不能要他如愿。”

    “孟爷,您可别倔,现在那判决……”

    “判决,我知道,可是,我不在乎。自从前金时代,我参加葛明开始,就从没怕过死。他们随时拿走我的生命,但休想夺走我的名誉和尊严。如果我现在真的做了什么,很多事,这辈子就说不清楚了,于我而言,那比死更难过。”

    楚梦熊似懂非懂的看着孟思远“您看报纸了吧?您那把兄弟,可放了硬话,山东听说现在正在扣车。所有途经山东列车,一律扣留,准备运兵。这还不算,水上扣船,还不许往京城运送粮食。现在京里,就只能靠买洋人的米,勉强维持供应。或许这么一压,正府就低头……”

    “没用的。如果我离开这里,小徐的面子往哪里放?此例一开,正府威信即成笑柄,从此以后,正府将听命于督军,不能杀一人,不能除一官。不管是段总里还是小徐,都不会容忍这种事情生。所以他们,肯定不会放人。你把这个拿回去,给你家的人看,他们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也不会为难你。”

    楚梦熊接过孟思远递的纸条,只见上面写了一短诗。“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他学识不高,不知这诗出自何处,但依稀记得,好象是前朝某位忠良所做。而这位大忠臣,后来下场不怎么样,被皇帝砍了脑袋。具体情况,要得到天桥书场问说书先生,想来孟思远以此诗做比,似已不存生念。

    “孟爷,您这是……何苦?”

    “人皆有恋生畏死之心,这是人之常情。就像人们想过好日子,想要荣华富贵,想要娇妻美妾一样,无可指责。但是我们这个国家,如果真的想要富强,想要不再受列强欺负,想要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就总得要有人站出来牺牲。普罗米修斯虽然牺牲了,但是他为人间带来了火种,他的牺牲,就是值得的。中国需要一个普罗米修斯,我愿意做这个普罗米修斯。我写的东西,是我这几年,翻译普鲁士著作,结合自身所见所知,一些心得体会。它们的文字和见识,都很幼稚,但是我相信,我共合今胜于古,将来总会有一些比我优秀的人,可以看的比我远,做的比我好。我这些东西,如果能给他们一些启迪,就算是我给这个世界,留下的最后一笔财富。”

    “孟爷,您……您说的那个普什么东西,是卖什么的?我没听说过。但我知道,人活千般用,一死万事空。您只要活着,就可以带着大伙修铁路,可以带着大伙挖矿。那都是实打实的,您要是有个好歹,这些可就都完了。”

    “在监狱里,或许是这样。可是在这个国家层面,就是另一回事。我曾经以为,办实业开工厂,就是救国家。直到我被人抓进保定的监狱,才知道,工厂实业,只能让一些人财,不能挽救那个腐朽的金国朝廷,所以我选择当葛明党。我在共合之后,想着修铁路开矿山,能够让我们的国家富强。直到这次再被抓进来,也明白,矿山铁路,只会成为军阀敛财,动内战,屠戮同胞的工具。今天站在段芝泉这个位置上的,如果是其他人,或许我个人的境遇会好一些,但是于整个国家民族而言,并没有什么好处。铁路矿山,救不了中国。只有一场轰轰烈烈的变革,砸碎旧镣铐,才能建立一个新的中华。这个中国,将不属于我这样的商人,也不属于拥有武力的军阀,而是属于普通民众,芸芸众生,只有那样的中国,才有希望真的战胜洋人,走出自己的路。我交给楚兄的,不是一些胡言乱语,而是火种。只要你能把火种保留住,早晚有一天,就能看到火烧天下,四海沸腾的模样!”

    楚梦熊听的并不十分明白,但隐约间,他也能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血在渐渐变热。他确定这种感觉,与时令气温无关。只有在少年时,第一次投身绿林,跟着一群不知所谓的喽罗大喊着杀富济贫时,才有过类似的感觉。曾经以为,自己的血早已经冷了,今天才现,原来它还是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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