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八章 夺权-《混在大明搞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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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知府,这广州府的治安堪忧啊!”
杨都督站在一片狼藉的街道上,看着惊慌地跑过来的程知府说道。
后者哭丧着脸擦了把冷汗。
这场袭击造成了两名荡寇军和一名锦衣卫死亡,另外还有十二名百姓死于爆炸和混乱中的踩踏,至于受伤者超过两百,好在都是些轻伤,但仍旧可以说是一场灾难。
而知府难辞其咎。
毕竟大明民间是不允许持有火器的。
虽然实际上民间一样火器泛滥,广东民间海船斑鸠铳都是标配,就是弗朗机和大炮也有的是,乡村士绅家同样如此,实际上广西士绅早就已经把斑鸠铳架在自己的园子里了。但出现在城里仍旧可以说知府严重失职,更别说还是让这么多刺客埋伏在府衙几乎隔壁了,说知府有同谋嫌疑都行,程光阳这个广州知府,无论怎么算都是做到头了。
“玉嵛兄!”
程知府这时候也看到了抬出来的黄士俊。
“黄士俊有主谋嫌疑,先押到澳门严加审讯。”
杨都督说道。
可怜的黄士俊在担架上举起一个手指。
“十万两?”
杨信说道。
黄士俊瞬间瞪大眼睛,举着那个手指挣扎着想说什么,但因为被爆炸气浪撞得从楼梯滚落,结果把舌头咬伤了,再加上是仰面被绑在担架上,所以他说话很不清楚,根本表达不清自己的意图。
“那就十万吧,通知黄状元家准备十万两保释金。”
杨都督说道。
好吧,黄士俊其实是万历三十五年状元。
黄状元悲愤地挥舞着他那根手指头,眼角流着悔恨的泪水,就那么挣扎呜咽着被士兵抬走了。
后面是李觉斯。
“主谋之一,抄家!”
杨信说道。
昏迷的李举人对此情绪稳定。
“这不是刺客打的?”
程光阳看着他的满身鲜血愕然说道。
“刺客企图灭口,被我抢下了,他这个证据确凿,本都督亲耳听到他在指挥那些刺客开火扔火球。”
杨信说道。
“草民也听到了!”
……
几个在现场的百姓义愤填膺地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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