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八章 夺权-《混在大明搞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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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知府,这广州府的治安堪忧啊!”

    杨都督站在一片狼藉的街道上,看着惊慌地跑过来的程知府说道。

    后者哭丧着脸擦了把冷汗。

    这场袭击造成了两名荡寇军和一名锦衣卫死亡,另外还有十二名百姓死于爆炸和混乱中的踩踏,至于受伤者超过两百,好在都是些轻伤,但仍旧可以说是一场灾难。

    而知府难辞其咎。

    毕竟大明民间是不允许持有火器的。

    虽然实际上民间一样火器泛滥,广东民间海船斑鸠铳都是标配,就是弗朗机和大炮也有的是,乡村士绅家同样如此,实际上广西士绅早就已经把斑鸠铳架在自己的园子里了。但出现在城里仍旧可以说知府严重失职,更别说还是让这么多刺客埋伏在府衙几乎隔壁了,说知府有同谋嫌疑都行,程光阳这个广州知府,无论怎么算都是做到头了。

    “玉嵛兄!”

    程知府这时候也看到了抬出来的黄士俊。

    “黄士俊有主谋嫌疑,先押到澳门严加审讯。”

    杨都督说道。

    可怜的黄士俊在担架上举起一个手指。

    “十万两?”

    杨信说道。

    黄士俊瞬间瞪大眼睛,举着那个手指挣扎着想说什么,但因为被爆炸气浪撞得从楼梯滚落,结果把舌头咬伤了,再加上是仰面被绑在担架上,所以他说话很不清楚,根本表达不清自己的意图。

    “那就十万吧,通知黄状元家准备十万两保释金。”

    杨都督说道。

    好吧,黄士俊其实是万历三十五年状元。

    黄状元悲愤地挥舞着他那根手指头,眼角流着悔恨的泪水,就那么挣扎呜咽着被士兵抬走了。

    后面是李觉斯。

    “主谋之一,抄家!”

    杨信说道。

    昏迷的李举人对此情绪稳定。

    “这不是刺客打的?”

    程光阳看着他的满身鲜血愕然说道。

    “刺客企图灭口,被我抢下了,他这个证据确凿,本都督亲耳听到他在指挥那些刺客开火扔火球。”

    杨信说道。

    “草民也听到了!”

    ……

    几个在现场的百姓义愤填膺地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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