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鬼地方,闯出这等名号。 李瑾瑜没那么大的架子,拿着一壶葡萄美酒走出,冰蚕寒气一闪而过,已变成冰镇葡萄酒,甚至还有冰块。 “来!喝一杯!去去暑气!” 胡铁花从不拒绝任何酒,尤其在这热死人的天气,那就更加不会拒绝。 楚留香道:“我实在是想不到,你们两个是怎么成为朋友的。” 李瑾瑜笑道:“我也不知道,只能说我们两个可能比较合得来吧。” 胡铁花道:“你这双桃花眼比老臭虫更甚,和死公鸡怎么合得来?” 李瑾瑜道:“我们两个都非常喜欢享受,也非常的擅长赚钱。” 楚留香道:“姬冰雁能赚到钱我相信,伱的钱不都是捡来的么?” 李瑾瑜道:“捡来的钱,从来不会有人珍惜,会很快花完,唯有用能力赚来的钱,才能长长久久的保存。” 楚留香道:“你怎么知道,我会来这里?你似乎早就知道这一点!” 李瑾瑜道:“黄沙大漠中的危险实在是太多,如果没有熟悉沙漠气候的人带路,那绝对是取死之道。” 黄沙大漠,白天热得恨不得把皮剥下,晚上冷得可以把血都冻起来。 山丘霎那间就可能变为平地,平地眨眼间就可以变作山丘。 天连着地,地连着天,让人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长期生活在沙漠的人的方言,寻常人根本就听不懂。 即便运气好,没有遇到沙暴,仅仅只是干渴,就能让人变成一具干尸。 如果遇到黑沙暴,即便是四大神侯级别的高手,也会非常的危险。 姬冰雁道:“如果你们两个就这么去大漠,后果只有死路一条。” 楚留香道:“别人能活多久,我们也能活多久,除非沙漠里全是死人,否则我们也一样能够活下去。” 姬冰雁冷笑道:“不一样。” 胡铁花道:“确实不一样,我们的武功更高一些,能活的更久。” 姬冰雁道:“是死得更快,如果存着这种心思进入大漠,除非你们是无上大宗师,否则很难活过十天。” 胡铁花怒道:“你看不起我?” 姬冰雁道:“你们的心、你们的骨头,早已被酒肉、被女人、被太舒服的生活所软化了,沙漠里的生活,已远远不是你们所能适应的。” 胡铁花道:“我在比这里贫穷一百倍的地方,生活了将近四年。” “他们为减少身体里的水消耗,能几天不说话,也不动,你们能么? 他们肚子饿时,能将蜥蜴和毒蝎当作鸡腿来吃,你们能么? 他们渴时,能用手把沙地挖出一丈深的洞,为的只是吸吮沙子里的水,就靠这一丝水,他们就能活三天。 他们甚至可以喝骆驼的尿,你们只要嗅嗅那味道,就要吐出来,而你们只要一吐出来,死得就更快! 沙漠里的人,为生存做出的事,你们非但做不出,连想都不敢去想!” “至少我的确不敢喝尿。” “到了必要的时候,你不敢喝,就得死,他们敢喝,他们就能活下去。 所以他们实际上比你强,这是生存的问题,与武功智慧全无关系。” 姬冰雁的语气非常冷肃,但楚留香下定决心闯一闯沙漠,胡铁花也想闯一闯沙漠,任谁也不可能阻止。 如果楚留香和胡铁花要去冒险,那么无论姬冰雁在做什么,都不可能干看着,他自然也是要去的。 作为本地最大的土豪之一,姬冰雁能够做的准备,远远超出常人想象。 他准备了长长的骆驼队,还有一辆非常舒适的马车,以及两个奇人。 一个铁塔般的壮汉。 他的名字是石驼。 石驼反穿着件老羊皮背心,露出一身比铁还黑、还结实的肌肉。 一张脸像是风干了的橘子皮,凸凸凹凹,没有半寸光滑干净的地方。 一双眼睛灰蒙蒙的,简直连眼白和眼珠都分不出来,不是荆无命那种漠视生命的眼睛,而是浑浊。 里里外外都是浑浊,都是迷蒙,谁也想不到世上有人生着这样的眼睛。 最让人感到奇怪的是,他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睡得着觉,哪怕当时是在赶车、走路、跑步。 这是一个又聋又瞎又哑的人,却能与牲畜进行沟通,能辨别方向,能查找水源,是沙漠中的活地图。 一个面目清秀的小子。 他的名字是小潘。 小潘生有一张娃娃脸,看起来约莫二十来岁,实际上已经四十二岁。 长江南北、黄河两岸、福建岭南、黔贵川鄂,无论哪种方言,他都能说得流利自然,和当地土著完全一样。 无论做什么交易,都只管放心让他去做,他就算闭着眼,也不会吃亏。 若非小潘是姬冰雁心腹爱将,李瑾瑜怕是早就想办法挖墙脚了。 胡铁花对于石驼非常好奇,李瑾瑜同样对于石驼非常好奇,他并非天生又聋又哑又瞎,而是被人残酷折磨。 石驼曾经是个正常人,甚至是江湖有名的剑客,他出身于华山派。 石观音和华山派有血仇,把华山玉女峰七大剑客杀了六人,又自信自己的容貌魅力,想要石驼彻底臣服。 石驼没有臣服,于是乎石观音用各种歹毒的手段折磨他。 她让石驼如同驴子一般拉磨,只要停下来便用鞭子抽,持续时间足足一年有余,没有停下来过一步。 第(2/3)页